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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而即位仓卒,典章多缺,请条案礼仪,分别具奏。”
---《后汉书·顺帝纪》
南朝,公元445年出版
自宋代起的千多年间,大户人家厅堂正中放的,定必是长条案。 案前有四仙或八仙方桌,桌旁两边各一张扶手椅。条案靠着的墙上挂一幅中堂字画,对联在左右,上面是牌匾。案上摆放一只花瓶,插着能辟邪的孔雀羽毛,旁边再加一扇座屏。庄重典雅。
条案原型是夏、商、周三代的“俎(zu)”。俎本是上古祭祀时用以载牲的长方形四脚礼器,形似小矮凳,高不过24厘米,两头微翘,有木制漆饰和青铜铸造两种。因俎的腿脚居稍中位置,后来演变成席地而坐的人们读书吃饭都要用到的家具时被称为“案”,而不是桌。
条案形制为窄长的条形,大型的甚至长达三到五米。“平头案”台面平齐,两端上仰的是“翘头案”——翘起的部分唤作“飞角”,明代流行与案面的抹头一木连做,清代则会做榫将翘安在抹头上。
继承了俎的礼器属性,条案古代亦作为供桌祭拜时用。然而跟普通家具类的书案、画案、琴案和炕案不同的是,供桌只能放置祖先或恩人的牌位,以及香炉、蜡竿和供品等物。
架几案于条案中别树一格,用两个几子架起一块案面。线条干净利落,易拆装,搬动自如。
虽说条案结构简练,做工却并不粗疏。工匠以精巧的“夹头榫”和成箭头状的“插肩榫”把腿足连接到案面,美观稳当,是从建筑物的梁架构造借用过来的技法。两边腿足有时会加上名为“管枨”的横木增强稳定性,或以相互攒接的牙板造成“圈口”。更为讲究的就用上棂格或整块“挡板”镂雕出垂云、灵芝、万字等各式装饰图案。